“暗渡”与“明渡”
——关于中国人近期偷渡来美现象座谈
时间: 1993年7月16日
地点:休士顿中国学人活动中心华志安宅
出席者:陈武(罗斯电子公司工程师)
何生(东方公司)
昊迪(休士顿大学研究生)
范瑞平(莱斯大学研究生)
昌增益(贝勒医学院博士后)
范:今天请大家来,一起谈一谈最近发生的大陆中国人的偷渡事件。事件的发生可能
大家都知道了。6月6日偷渡船“金色冒险号,,因为黑帮内哄而失去接应,在纽
约市皇后区海滨搁浅,不少人冒险跳水游泳上岸,被人发觉,自此构成一个新闻
热点。美国方面开始调查,据说还有几十条船满载偷渡客正向美国袭来。一时间
舆论大哗,不少华人报纸也极尽危言耸听之能事,如说“偷渡洪潮”,“偷渡狂
潮”、“海陆室立体进攻美国”,还有什么“偷渡不止,中华之耻”等等。这两
天刚好有一条偷渡船在墨西哥被截获,看情况很可能要被送回去。据说偷渡者们
都是同黑帮签约交钱成行的,每人要交总共四万到五万美元,开始先付一部分,
过来后再由这边的亲戚或自己打黑工还清为止。他们在海上漂流三、四个月,偷
渡船设备条件极差,而且十分拥挤,每个人都饱受呕吐,粪便的折磨,船上臭气
熏天,靠岸后人都不敢靠近。现在的问题是,这些人付这么大的代价,受这么大
的折磨,他们为什么要“暗渡”美国?在座的都是合法“明渡”来的,大家都是
大陆中国人,我们或许可以想想我们与这些人的相同与不同之处。我先引这样一
个头,下面请大家随便谈。
陈:历史上,中国人偷渡到国外的现象是否很多?
昌:我觉得非法移民实在不算什么大不了的事。美国人都是移民过来的,每年墨西哥
的非法越境者不知有多少?
何:大约在十万以上。
吴:大陆偷渡客好象大都是从福建、广东来的吧?
陈:对,大多是福建、广东的农民。
范:我想,此事大概至少有一点积极的意义,这就是,中国农民想改变他们的命运。
城市娃子,干部子弟,从小得到优越的受教育条件,可以考上大学,考TOEFL出
国,甚至有特权找门路出国。而这些农民,大都受条件所限,祖祖辈辈当农民,
改变命运的机会很少,即使想到城里去做点事,弄不好也会被当作盲流遣这回
乡。
改革开放以来,给他们提供了信息和一定的条件,他们大概听说--
我想主要是听人家说一一美国好,能赚钱,所以才不择手段地要出来。
吴:而且美国有榜样。你去China Town看看那些大大小小的老板,真有不少是偷渡
来的。我以前打工的餐馆,上至老板,下至waiter,全是偷渡来的。
范:是啊!我在农村呆过一阵子,对农民的一句话印象极深:面朝黄土背朝天,一滴
汗珠摔八瓣,花掉零钱换整钱。一年辛苦,所得无几。如果能涉险来到美国,苦
做十年八年,还清债务再为自己赚钱,没准子孙能上哈佛;发了财回去投资,祖
宗面上有光,或许还能得到中央领导的握手接见,很令人心动。但看待这件事可
有许多角度。从法律方面说,无论根据美国法律,还是中国法律,都是一件违法
的事情。
昌:其实违法偷渡在美国没什么希奇的。美国人都是移民过来的,只是那时没人管,
现在有人管了。
何:据我所知,当初到北美来的英国人并不认为他们是非法移居。因为通过哪种途径,
或是过来后在哪个地方定居,都在事先有所安排,并得到上至英国国王的批准。
例如,英国人在北美第一个成功的殖民地是弗吉尼亚的Jamestown,于1607年建成。
组织移民的机构是英国的一个商业公司,持有英国国王的移民特许状。
昌:但他们经过印第安人的同意吗?
何:我刚才的意思是说,早期英国人移民到北美获取了本国政府的许可,不算非法移
出。如果谈到印第安人的态度,那就属于是否被合法接受移入的问题。这个问题
牵涉的面较广,也较复杂。当时北美印第安人没有形成民族国家,没有法律系统。
他们大多数游牧为生,还没有建立起土地私有,甚至为某一部落所有的概念。从
历史记载来看,印第安人在欧洲人刚到来时并不待敌视态度。当然后来印第安人
随著欧洲文明的推进而结局悲惨也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欧洲人到美洲没有经过印
第安人的同意,也无法取得印第安人的同意。换句话说,欧洲人当初移民到美洲
的合法性是由欧洲的宗教与世俗权力决定的。在南美,罗马教皇出面裁决,巴西
归葡萄牙,巴西以外归西班牙。在北美则大致采取先到者取得移居权的原则。结
果,法国人移居加拿大的魁北克;英国人John Cabot于1497年先到达北美中部的
沿海,故为英国人日后的移居立下基础。
范:既然移民现象从古到今都很普遍,那么是否有什么共同的原因呢?另外,我们还
可以谈谈中国移民在美国的境遇。
何:我认为历史上到美洲的欧洲移民和从中国来的移民有一点很相似,即主要出于经>
济原因。虽然早期英国在北美的十三个殖民地中有好几个是因为宗教原因而建立,
但绝大多数移民是因为经济原因而来。许多移民想到美洲来谋出路,却又付不起
路费,所以只好与愿意为他们出路费的人签订一种契约。契约规定移民要免费为
美洲的主人工作三年至五年,以抵偿路费。这种移民一般称为契约奴(Indentured
Servant),大约算是半奴隶。目前从中国来的偷渡者的状况与当年欧洲来的契约
奴很接近,所不同的是,中国的偷渡者同时违反了中国和美国的法律。中国人大
批移民到美国大约开始于一百三十年前,美中两国政府签订的蒲安臣条约规定中
国人可以自由移居美国。条约签订后的十几年间,有十几万中国人到达美国西部
海岸,大部分人加入做苦工行列,如修铁路,开金矿,后来不少人则从事餐馆业,
洗衣店业。现在我们一般称那些早期中国移民为华工,其实当时人们管他们叫……
吴:猪仔。
陈:是Coolie吗?
何:不错。这种词听起就知道包含贬意和轻蔑。当时极流行的另一个贬中国人的词是
Chinaman,如果留意的话,现在有时有人还在用。中国移民在美国的境遇从来就
不好。美中签订蒲安臣条约后仅十四年,美国国会就于1882年通过了排华法案,
(Chinese Exclusion Acts),规定十年内不准中国人移民美国。1892年美国
国会再次通过新的排华法案,又规定十年内不准中国人移民美国。美国是个移民
国家,用法律手段明确排斥某国人的作法实不多见,大概中国是唯一被美国国会
法律明确排斥的国家。从Coolie到Chinaman到Chinese Exclusion Acts,我想
这说明了一定的问题。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现在美固的华人报刊(包括亲中国的
《侨报》)杷中国偷渡者称为“人蛇”,这是极不负责的态度。
陈:100多年以前美国就通过法案排斥中国人了吗?
何:对,第一个排华法于1882年通过。
吴:为什么美国要明确排斥中国移民呢?
何:经济因素是直接的原因,但更主要的也许要归结于文化冲突。当时加州一带有很
多从爱尔兰来的新移民,中国移民到来后与他们有饭碗之争。中国人的长象,服
饰,语言,举止,性格及整个生活方式均与欧洲移民不同。说到底,当时的美国
西部沿岸可说是东方与西方文化的撞击交汇点。排华可看作是东西方文化冲突的
一个产物。
昌:日本人似乎也曾被美国法律排斥。
何:二次世界大战时,美日开战,在美国的日本人后裔被集中限制于某些地区。这属
于政府侵犯公民权的问题。
范:我们从何生这里得到了有价值的历史知识。明确地说,过去中国人移居美国是合
法的,没有象现在这样大规模偷渡的现象。当时那些华工来美国,你认为主要是
出于经济原因吗?
何:我觉得绝大部分是出于经济原因。1849年在加州发现金矿,美国修铁路需要工人。
那些华工大多想通过淘金、修铁路,赚上一笔钱然后回国看妻儿父母。
陈:我到美国来主要也是经济原因,想自主一点。
吴:我来美国倒没有考虑经济原因……
范:你是来会丈夫的,对吗?
吴:当然是一方面,但主要是想来看看美国,还可以去周游世界。在中国,这几乎是
不可能的。
昌:我当时也只是想来看看美国。对于这个国家听到了许多,究竟怎样,眼见为实。
范:你不是来“觅匡世救国之道”的?
众:(笑)
范:不过我知道有些人至少在刚出来的时候是抱著寻求西方真理的虔诚态度的。有些
学者觉得中国应该全盘西方化,想要掌握西方的真精神,就必须过来好好学习他
们的东西。
吴:我想社会气氛也是一个因素。现在大陆都把出国当作一种最高境界,不出国仿佛
没面子,家里地跟著一块儿急。在大学里,一个寝室有一、二个在忙联系学校,
其他几个都会受影响。
范:何生,你是我们当中来美国比较早的,那你又是为什么出来的?
何:每个人出来时都不止有一种想法,各人的具体情况也不大一样。大概经济原因不
是我出国的主要动机。我对人文、社会科学比较有兴趣。虽然刚到加拿大时也曾
听过管理系的课,有过学MBA的打算,但后来申请美国大学时还是选择了最有兴
趣的历史、政治等学科。
范:如果你是个中国农民,你肯定会在中国呆著,不会偷渡出来?
何:不一定。我如果是农民,也许会走他们的路。每个人都会找自己最想走的路,我
完全理解这些偷渡者,虽然我不赞成他们的作法。
陈:他们的普遍想法是,”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范:“人中人”。他们现在不是人,是“人蛇”嘛。
昌:所以,没有必要看不起他们。他们白手起家,往往会成功。范瑞平你自己呢?我
们想听听你为什么来美国?
范:我87年硕士生毕业,等我想出国那年,发现我们班15个同学已有10个在国外了。
我一想,他们都出来了,我也赶快出来吧!所以就急忙张罗著出来了。
何:我认为不管暗渡明渡,总之一点,中国人愿意到美国来,不管是为了看、学、赚
钱,还是享受各种自由。这一百多年来,许多中国人认准一个理——美国此中国
好。从这一点来说,明渡者与暗渡者是一模一样的。
范:我觉得这里面还有很多名堂我们没有涉及。刚才何生讲,“历史上到美洲来的欧
洲移民和中国来的移民有一点很相似,即主要出于经济原因。”我对此抱怀疑态
度。我觉得早期的大部分欧洲移民主要是由于宗教信仰问题而远涉重洋而来,他
们来这里追求自己的良心自由。很难设想人们愿意到一片远离欧洲文明的荒蛮原
野上来实现发财美梦。我自己历史知识十分欠缺,无法为这一疑虑论证。我指出
这一点主要是想说,人们不同的信念,特别是不同的价值观念,对人们的行动起
著导向作用;在一样的情况下,人们对事情会有不同的评价,因而有不同的行为
选择。比方说,我不相信会有一个同样的“理”表明“美国比中国好”,更不相
信这个“理”能证明每一个来美的中国人都比留在国内好!正常情况下,人们会
有不同的评价和选择,也应该有不同的评价和选择。不幸的是,近十年来,中国
人似乎全体一致唯出国之马首是瞻,不分专业,不分年龄,不分阶层,或找亲戚,
或交费,或考TOEFL,或找路子。以致于近来的大批偷渡,真是八仙过海,各显
其能。大家开玩笑说,钱锺书先生的《围城》题辞是不对的,因为有中国这样一
座城,只有城里的人想出来,没有城外的人想进去。我觉得这里头有极大的盲动
性。或可借用鲁迅的“国民性”观点来说明。我们中国人的国民性中有一种盲动
性因素。我们可以一哄而起去搞大跃进,一哄而起去搞文化大革命,也可以一哄
而起出国或于什么别的事。
何:我不同意你说的出国盲动性。我认为大部分人都是出于自己的选择,包括这些偷
渡的人。虽然看上去象随大流,但偶然性中有较明显的趋向性。而且我不同意你
关于国民性的观点。各国移民到美国来,都是因为经济、政治、宗教等等原因,
也有他们的选择,你能说他们也是因为国民性吗?
昌:现在整个世界都有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岂止中国。象东欧。
何:我的观点是,每个人都在追求、争取,每个人都有选择的自由,你很难归结为国
民性或随大流。
昌:我也不同意国民性的说法。从达尔文的进化论看,人的深层选择中有一种趋向,
自然往好的方面走,不管是白人,黑人,黄种人,如果现在中国很好,美国很差,美国人自然也会涌到中国去。
陈:我想那些偷渡者花那么多钱,冒那么大的险,肯定是慎重考虑的结果,而不是盲从。
昌:对,可能比我们出国时考虑还周全。
范:我知道国民性是个碰不得的题目,一说准挨批。不管盲动性能不能归结为我们的
国民性的一个方面,请大家仔细想想,我们这些“明渡”的人是否存在盲目出国,
盲目留美的现象。我觉得,有不少人,如果在国内,他们的才华会显示得充分得
多。比方说,有不少搞人文社会科学的,为了能在这里呆下去,忍痛抛弃自己的
学术兴趣,转搞他行;有一些搞艺术的,宁肯在这里作街头画家,演奏家,也不
肯回国去当学院教授;有一些人本来在国内活得不错,也要千方百计地混出来。
何:你是不是在说你自己?
众:(笑)
范:我当然应该首先解剖自己,否则就没有资格解剖别人。实事上,解剖自己并不容
易,因为人们往往有种美化自己的选择和行为的木能习惯。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
底说,“没有经过反思的生活不是好的生活”,近代一位哲学家说,“做一个不
满足的苏格拉底比做一头满足的猪更为快乐”。“明渡”的人无论在社会条件的
优越,还是在受教育程度的广和高方面,都是“暗渡”的人所无法比的,所以我们首先应该多做自我反思。
何:首先,如果你是在解剖自己,我不持异议。但如果你认为大家都是盲从,我不同
意。如果一个人选择了来美国,或者决定暂时或长久留在美国,这其中自有他自
己的道理。致于是好是坏,他自己是最好的判断者。我对你提的国民性观点有不
同意见,是因为我认为国民性很难笼统地概括成这样或那样。有盲从的中国人,
也有很多乐于思考的中国人。 100多年来到美国留学的中国人中,不盲从的比比
皆是。同样,西方的盲从者(如盲从希特勒)大有人在,你也愿意概括成他们的
国民性吗?
范:我觉得我们一定要把自由选择的权利和选择的内容的对错或好坏区分开来。我想
在座的都同意,只要在合法的范围内,一个人有权自由决定他要做什么,别人不
该强制。但这不等于说,只要是一个人自由决定的,就都是对的,或都是好的。
我想坚持这种观点大概是自相矛盾、自我拆台的。比方说,一个人可能会决定出
国,也可能会决定不出国,你不能认为出国和不出国的两种决定都一样对、一样
好。我提出盲动性这个问题,主要是想说,人应该有自己独立的见解,一个社会
应该有多种观点弁存,避免一哄而起,一哄而上,好则于事无补,坏则大灾大难。
如果一个社会中的恨多人都是阿Q式的人,也就是说,他们总是以传统的、流行
的观念为自己的观念,总是以跟著潮流走以为自己的自由选择,弁总能为自己找
到貌似合理的解释,那么,这个社会是很难成为一种现代社会的。可能我只是在谈自己而已。
陈:国民性、盲动性,这个问题很大,我们也许可以换个角度谈谈。一开始我们曾谈
到法律问题。
范:没错,我觉得不管是“暗渡”的还是“明渡”的,都存在法律观点淡薄的问题。
吴:你又想总结出一条国民性吗?
众:(笑)
范:不管是不是国民性吧!我猜想法律观点很强的人可能有遵守法律的习惯,他可能总是努力在合法的范围内折腾事情。
昌:中日本来就是人治社会,法制不健全。
范:就是有法,大家也不当回事。比方说:“明渡”,的人中伪造成绩单、毕业证书
者不乏其人。
昌:最近我看Mail News上有一位美国移民局官员说,美国应该热烈欢迎这些偷渡者,
因为他们穿过非洲,绕过好望角,冒著九死一生来美国,实际上是一种American
Spirit。
众:(笑)
何:如果上升到American Spirit,可能过分了些。无论如何这是一种违法行为,而
且是和黑社会勾结。
昌:法律是随著社会的改变不断改变的。
范:你可以去设法修改法律,但在它改变以前,你还是应该遵守它。否则,法律还有
什么效力?
何:今天早上,有个朋友跟我说,我们不应该讨论偷渡现象,《北美行》也不要刊登
有关文章。这位朋友大概觉得这个问题有点沉重,而且讨论一番也没有用处。
昌:我认为侃这事的目的就是不要被各种宣传报道所误导,要心平气和地想一想。
吴:大家都是中国人,至少应该关心这件事。我读过一些有关华工百年前在北美修铁
路时的悲惨境遇,中国人怎么会不同情他们。但愿现在偷渡来的人情况能好一些。
陈:对这事的大肆宣扬报导可能造成了对在美华人的不利状态。
吴:正是这样。我认为侃的目的是要认清目前的冷酷现实。有人认为,华人在美国被
歧视的程度正在加深。木月初新泽西州一名华人收到署名“乒乓终结者”的恐吓
信,威胁新泽西州华人在一个月内搬迁,否则将对他们下毒手。组约区出现反亚
裔传单,指青亚裔“抢走了我们的钱财和工作”。我认为这次偷渡如此曝光,有
“转移目标”的嫌疑。美国遭遇长期经济衰退,失业严重,若干有偏狭心理的人
萌生强烈的排外心理,借题发挥。
何:我们的讨论或许能对人们对有关问题进行思考,应不至于完全没有意义。
范:但愿如此!今天就谈到这儿。谢谢大家。
(整理: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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