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生活、我的男友及其他
吴 情
(—)
初恋的时候,我缠著男友要玫瑰花。那次,我们从宛平剧院听完音乐出来,天上飘洒鹅毛大雪。他说他要把这漫天雪花(白玫瑰)送给我。我们收起伞,在新年将近的上海夜晚的街道上奔跑,回到家害我发了三天烧。后来,他去了澳洲,一去不返。我只知道那里即便冬天也不会下雪。妈妈教训我从此以后要把眼睛从天上降到地下。两年后,我来到美国,在文化学社的一次活动中认识了我现在的男友。当时大家都只顾著聊天,交朋友,只有他忙前忙后准备沙拉,烤肉。他把西红柿切成了玫瑰。我给妈妈写信提起这事,告诉她在美国一年四季都有西红柿卖。
(二)
我其实不喜欢男友一天到晚四处去赚钱,忙得像个陀螺似的。我喜欢看他,双手插在裤袋里,耸肩无所事事的样子。「那麽谁去赚钱付房租,去买西红柿养活我们呢?我可不敢指望你来养活我。」他眼认真地问我。我想了想,唯一最好的办法是求古今中外,男男女女所有的爱神保佑我们中乐透奖,如果他们还认为我们的爱情足够纯洁,足够高尚,值得呵护的话。所以,直到今天我们还不时去买乐透奖。
(三)
我上大学时,同寝室的一个女孩对我说,丈夫应该像怀表一样,要结实、准确。而找男朋友就像戴在腕上的手表一样,要漂亮、高贵、式样要新,至于快慢几分钟没有关系,只要能戴(带)得出去。特别是在夏天穿裙子的时候,手表是首饰的一部分。后来,她去了加州。过了三、四年我打电话问起她的手表、怀表,她告诉我最终她买了台硕大的石英座钟,每到吃饭的钟点就叮当乱响。她苦笑说:「唯一好处是经常呆在家里,不会往外乱跑,也就不用担心染上爱滋病什麽的。」
(四)
小时候看「牛虻」,谈到午虻对琼玛说,在她还是个梳著辫子,脸上长著雀斑的小姑娘的时候,他就爱上她了。当时好感动,捧著书遐想许久。我曾经有一段时间天天追问我的男友,他到底爱我什麽,除了我是女人之外。他嘟嘟囔囔一点点引了一大堆形容词,可我还是找不出我与别的女人根本区别在什麽地方。就像植物学里把玫瑰归为蔷薇科XX属
X X目一样,一概不论这枝玫瑰是否比别的花朵鲜艳一点,或者更娇嫩一点,以后,我才渐渐想明白,我的男友喜欢的其实是如我一类的女孩,并非只我一个。同时我也明白了,为什麽神圣的爱情的确是可以通过征婚广告找到的。
(五)
前不久德州的那个老太太州长给一所中学的女学生做报告,她说,千万不要对围著你们转的男孩子们抱太多幻想。他们今天开敞篷车,穿时髦衣服,英俊潇洒,个个都像有一个做国王的父亲。可是等到明天,结婚以后,你们就会发现你们的王子们会整晚坐在沙发里,只知道看棒球吃爆米花,或者走在街上盯著更年轻的女子,也不在乎自己的啤酒肚子。老太太州长像妈妈对自己要出嫁的女儿一样谆谆教诲。不由想起我妈妈提起我的事时,也是既怕我嫁不出去,又怕我嫁出去,进退维谷。好像女人前面总有个火坑,非跳不可。我的男友有同感,他一直担心我结婚后会不会整日里穿著围裙,级著平底鞋,把吸尘器拖来拖去,用微波炉炸大碗玉米花。想到这他就觉得像没穿救生衣被扔进海里一样。于是,我们把结婚戏称为「解放前劳动人民的日子」——水深火热。
(六)
我的男友第一次约我出去吃饭,我们坐在Montrose街边的「西」餐馆里。那时正是「欢乐时光」,酽酽的灯光照在酒杯上,
Jukebox放送著娜娜的歌。窗外秋日的细雨,霓虹灯把雨丝染成了红红绿绿。偶尔一辆车开过,路面溅起一串欢乐的水花。他坐在我对面,穿著白西装,除了有一点紧张外,很帅。我们有一句没一句地聊著,渐渐地,他已经成了景色的一部分,我不记得他说了些什麽。
我们很晚才离开,他替我打开车门,吁了一口气。我笑说,跟我在一起真的这麽紧张吗?他说压根没有,他刚才一直在担心是否带够了钱。我像从梦中醒来,猛然记起明天还有一门考试。于是开车直奔实验室,转弯的时候差点撞上一只吃饱了饭居然还要在雨地里散散步的松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