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陆回国留学人员
入境时携带物品享受免税优惠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出
国留学工作的方针,欢迎留学人员回
国服务,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
中国海关制定了对在外留学人员回国
携带物品给予免税优惠的规定,但有 几个其体问题需要注意:
一、关于公派、自费公派、自费
留学人员的待遇区分问题
海关主要是依照护照来验放各类
回国留学人员的免税物品的。对持普
通因公护照和公务护照的,每在外满 六个月(180天)准予免税摧带「一
大一小」物品入境;对持普通因私护 照的,每在外满十二个月( 360天)
准予免税携带「一大一小」的物品入
境。自费留学人员学成回国服务的如
方境外使领馆出具的学成回国证明、
境内接收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和公
安部门的境内居留证明也可享受公费 生待遇。
二、关于海关验放物品的「大小 」标准问题
海关验放物品的大小标准一般分
别指「中国籍居民带进物品限量表」
的第四、五项物品,但对回国留学人
员则更宽泛些。「一大」是指在下列
物品中任选一件;微型计算机、手提
式摄录像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
机、激光唱机、激光视盘、电视录像
联合机、家用空调器、录放像机、音
响组合、钢琴、收录音机、摩抵车和 价值人民币 500元以上 1OOO元以下的
照相机、电声乐器及其他生活用品。
「一小」是指在下列物品中任选一件 :打字机、价值人民币200元以上500
元以下的普通电子琴、普通照相机及 其他生活用品。
三、关于家属的免税优惠问题
对探亲家属携带物品入境时享受
的免税优惠比照上述规定执行。在外 出生的小孩, 16岁以下的只能免税带
进「限量表」第一类物品,即合理数
量的衣著、衣料、工艺美术品、普通 手表和价值人民币200元以下的生活
用品。
四、关于在外时间的计算
海关计算在外时间是按连续在外
时间计算的;持普通因公护照和公务
护照的是自本次出境之日起至本次入
境之日止;持普通因私护照的是自在
外注册入学之日起至毕业之日止。留
学人员回国时,海关按每六个月(180
天)的验放上述限量物品后,剩余的 在外天数超过150天的,也按六个月
的限量验放。
五、关于享受免税车待遇的有关 问题
1.时限问题:在国外正规大学(
学院)注册学习毕(结)业的和进修
(包括出国进修、合作研究)期限在
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除有上
述免税优惠外,还可以凭存关证件(
另方办法规定)在国内用现汇购买自
用的国产小轿车一辆,计人免税限量
。但这里的一年是接连续在外满一年
的时间;如果中途曾经进出境,本次
出境至本次入境不满一年的,则不能 享受上述免税车的优惠。 2.外汇申
请问题:留学人员回国携带的外汇在
入境时必须以书面形式(走红色通道
,填申报单)向海关申报,海关经审
核后在申报单上签章批注。购车时出
其上述申报单即可得到海关验证。多
次带入者需在最后购车时向海关出具
各次入境的申报单,则中途回国带回
存入银行的外汇也可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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