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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族主义正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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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余英时教授对民族主义的解读

       薛伯的 



    海峡两岸的一场危机,促成了余英时教授在《民主中国》上对中国的民族主义的连珠炮般的轰击(见该刊今年第四、五、七、八诸期)。余教授在诸篇大作中的议论洋洋洒洒,涵盖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不过,他的基本线索还是清楚的。概括如下:

    1.“中共”现阶段正在寻求民族主义作为政权的新依据。
    2.民族主义在中国源远流长。对于发达民族的忌妒、羡慕和仇视心态足民族主义形成的原因。借用社会心理学的概念,余教授称这种心态为“羡憎交织”,即一般所谓嫉羡。
    3.民族主义和民主背道而弛。中国的民族主义正在促成中国从社会主义向三、四十年代德国式的“国家社会主义”转型。
    4.三、四十年代的反犹太意识(anti—Semitism)是德国民族主义的中心; 现在的“反台湾”主义(anti—Formosanism)是中国民族主义的中心。
    5.台湾和大陆之争是民主和以民族主义为基础的极权之争。



    什么是民族主义(nationalism)?余教授在一连串“解读”民族主义的大作中没有回答这个问题。这很不幸,因为如果他试着回答,他会发现他对民族主义所下的结论站不住脚。粗略说来、民族主义表现在三个不同但相互关联的方面。第一、文化心理上,民族主义是个体在情感上(feeling,sentiment)对于自己所属的以民族、语言、文化、甚至区域等连接而成的群(group)的认风在这个层次上,民族主义伴随着个体对于群的利害安危的关切以及对于群的特出性(the distinctive characteristics)的倚近(attachment)。在这里,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是同义词。

    第二,政治学和人类学上,民族主义是一种描述理论。根据这一理沦,人类以广义的民族(nation)区分;民族拥有决定性的文化特征。国家和政权建立在民族文化的固有原则上.这些原则不仅提供个体对国家的认同,而且提供国家对个体的认同。

    第三,民族主义是一种价值理论。它主张对本民族的伦理、政治价值进行弘扬和保护,同时对他民族的价值采取审慎态度。民族主义还有其它一些解释。比如、其一认为民族作为整体的重要性在个体的重要性之上。这些解释与本文无关,故略而不论。



民族主义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概念,嫉羡不可能成为它的基础。历史学家格林菲(Liah Greenfeld)从尼采和舍勒(Max Scheler)那借来的“嫉羡”(resentment)一词在对民族主义起源的解释中起的作用极其有限。首先,民族主义和人类群体生活的历史一样长,而嫉羡只和近代,尤其是18、 19世纪以来欧洲个别国家的民族主义有关。其次民族主义有种族的、经济的、文化的、人类学的、政治的、社会结构的以及很多其它方面的理由,嫉羡只是社会心理的说明.这样的说明一点也不根本(non-essentia1)。再其次,格林菲强调,嫉羡只是在特定的环境与时段里和种族民族主义(enthnic—nationalism)相关。但有很多形式的民族主义和种族并无关联。比如,中国的民族主义从来就是文化上的。这一点即便余教授也坦承。(见余教授《中国现代的民族主义与知识分子--敬悼蒋总统逝世》一文。载《民族主义》,文群印刷有限公司, 1981年第二版。页562.)嫉羡不可能是中国民族主义的基础,这显而易见。格林菲本人对嫉羡一词持慎重态度,他也只是说嫉羡是夹杂在结构性和文化性影响中的“心理成分”。 (见Liah Grenfeld、Nationism:Five Road to Modernit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2,P.15.)不知为什么,余教授如此粗枝大叶,不但把嫉羡的作用无限夸大,而且煞有介事地用“许多中国人都有痛打外国人一顿,出一口恶气的潜意识” (见《民族主义的解渎之一》)来贬低中国的民族主义。格林菲本人如果看到他的概念被滥用(abuse)到如此地步,不知作何感想。



    民族主义和民主背道而弛。这是余教授论证中的关键一环。从表面上看。民族主义在十九世纪下半叶和二十世纪的上半叶似乎与暴力及不宽容合作无间。这一期间的帝国主义、法西斯主义以及其他形式的极枚主义都披上了民族主义的外表。这大约就是余教授认为民族主义与民主水火不容的理由,余教授的判断未免太草率。如果把目光放远一点,把事实看清一点,结果会发现这一判断毫无根据。

    民族主义尽管源远流长,但在历史上发挥重大作用大约是在18、 19世纪的欧洲。众所周知,欧洲民主的成型和建立也大致在这一时期这不是简单的巧合。当代研究者认为十八、十九世纪民族主义的苏醒为欧洲的自觉(the recognization of Europe)提供了最大的动力,而现代民主的理念正始于欧洲的自觉。在十九世纪的上半叶、民族主义是和自由主义、民权、民主以及宪制不可分离的溉念。著名的思想家马资谊(Mazzini,1805—1872)在民族主义的前提下为国家的独立以及国与国之间的和平共处提出了对后世产生重大影响的民族原则。当时的民族主义对国家的独立和个人的自由一样重视, 以至于有人认为它是自我主义(egoism)的同义词。 (见Fraser's Magazime,1844、xxx,p.418.)。

    任何负责任的历史学家都不应该把民族主义和民主对立起来。即使在19世纪下半叶和20世纪的上叶,民族主义也激发了非洲和亚洲的一些国家争取自由和独立的运动。 比如,民族主义在过去的一百年里不仅推动了中国民族解放和独立的运动,而且掀起了中国人民争取民主的历次高潮,从历史的观点看,在极权和民主之间,民族主义是中立的。它既不会必然地与极权“同流台污”,也不会必然地与民主“相依为命”。齐十九世纪初。它之所以能为欧洲民主运动提供动九乃时势使然一一人类追求自由和平等的大势借了民族主义作媒体。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上叶、它之所以为极权所挟持,是因为暴力和不宽容借民族主义为依托。民族主义是一种不可抹杀的历史实在(historical reality)、它本身并不必然地排斥或拥护任何抽象的政治倾向。正如水可以载舟,也可以覆舟。因而,不能说水一定载舟或覆舟。余教授把民族正义和极权暴力强拧在一起,实在有失史家明断。民族主义为极权所劫持,如在二十世纪中的德国,过错在极权而不在民族主义。一个被蹂躏的少女不应被责备,应该责备的是施暴者。这个道理不难理解。民族主义是无辜的。



    物不平则鸣。当一个民族的生存利益受到威胁的时候,其成员必然会作出反应。自鸦片战争以来、中华民族饱经外来势力的掠夺和侮辱。这种屈辱于日本对中国的侵略达到高潮。帝国主义对中国的欺凌经过孙中山、蒋介石、毛泽东所领导的革命、已经大为收敛。然而,进人90年代,尤其是苏联解体以来,世界上某些国家,沿袭19世纪以来帝国主义自私、腐朽、肮脏的思维,为了环境、资源、军事、政治、文化的利益,对别的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进行明目张胆的干涉和损害。这种行为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民族主义的再一次觉醒。中国的民族主义正是在这种背景中从新拾起了头。

    且不论日本在中国钓鱼岛的挑衅行为,只要看看美国近年来官方和非官方的一些人员和机构针对中国的言行,就可以发现中华民族面临着怎样的威胁, 1992年,美国国防部文件《亚太地区的战略框架:提交国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防止”中国在亚太地区成为强国从而损害美国利益。 1993年,白宫文件《白宫: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提出为了保护美国利益,要在“必要”时遏制中国发展。 1994年,美国国家安全事务委员会、国务院、国防部、国会参众两院的《东亚战略调整报告》提出从东、南、西三个方向(分别联合日、韩、越南、印度)“围堵”中国。 1995年,长期处理美国东南亚事务的洛德(Lord)也向国会提出在“必要”时“围堵”中国。参众两院那些不学无术的议员们在中国问题上更是信口雌黄,无知而狂妄到了极点。美国保守派的媒体和分析家,如余教授欣赏的两位罗森梭(A.M.Rosenthal)和西格(C.J.Sigur),为了支持“围堵”中国的策略,摇旗呐喊,极尽诬蔑之能事。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在民族生存和发展受到威胁的情况下,试问天下炎黄子孙,谁还能袖手旁观?

    十数年前,余教授在纪念蒋介石先生的一篇文章里曾对中国的民族主义大加颂扬。他说“民族主义显露在每一个个人身上便成为爱国主义的精神,而爱国主义的具体表现之一则是面对强敌以至强友都能不失民族的尊严和气节。 ” (《中国现代的民族主义和知识分子》,页560。)现在,面对“强友”(亦或强敌?)余教授希望海内外的炎黄子孙忘掉爱国主义,忘掉“民族的尊严和气节”吗?

    今年4月,著名的“人权”活动家吴宏达(Harry Wu)来德州大学传扬他邦德(James Bond、007)式的“英雄”故事。第二天, 登在校报上的一路文章称中国为纳粹(Nazi)德国。哲学系的一位教授看过文章后讥笑它的作者粗心不慎、孩子气(carless、childish)。

    今天,海内外民族主义的苏醒,完全是对民族生存所受到的威胁的必然而合理的反应。它与德国的法西斯主义截然不同。更何况,现阶段中国所处的政治、经济、文化的氛围与三、四十年代的德国有天壤之别.拥有“己立立人,已达达人”和“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传统的中华民族与其他任何民族的特性也不相同。中华民族不会步四十年代德国或日本的后尘,更不会步今天某些帝国主义者的后尘。只有不学无术的个别“精英”和别有用心的“友邦”的分析家才装出杞人忧天的样子,编造“中国威胁论”。余教授为什么要一反常态,把自己一度歌颂的民族主义和德国的法西斯土义焊接在一起?

    更有甚者,余教授居然把德国的反犹太丰义和今天海内外华人对台湾分离祖国的反对相提并论。”anti—Formosanism,’(“反台湾主义”),这不中不洋,又中又洋的词儿实在滑稽可笑。余教授真可成为富有创造性天才的喜剧家了。台湾是中国的领土,这在历史上,文化上,政治上,法律上都无可非议。联合国承认这一事实,英、法、德、俄各国政府也都承认这一事实。就连觊觎台湾已久的日本政府和对台湾有“战略考虑”的美国政府也都不得不承认这一事实.台湾要想从中国版图分离出去, 自然会引起海内外华人的反对。这是极其合理的反应。难道这种反应和不把犹太人看作“人”(humanity)的反犹太主义有任何相似之处 吗 ? “ Anti—Semitism vs.Anti—Formosanism " (“反犹太与反台湾”),《一千零一夜》里也找不出这样的神话。余教授的创造天才,恐怕喜剧大师卓别琳(Charlie Chaplin)也难望其项背。



    附和美国的一些政沦家,余教授大骂中国为“国家恐怖主义”。美国的政论家这样骂为事出有因,余教授这样学则为不明不智。什么是“因”?原来美国一些嗅觉灵敏的政沦家已经感觉到他们从二战以来就享受的国际霸权的地位有所动摇。于是这批人便来个先下手为强、一不作、二不休,给有潜力和美国抗礼的国家扣上“国家恐怖主义”的帽子。为什么又说余教授的鹦鹉学舌为不明智? “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生活在美国的余教授,因简单地学舌,竟然没有注意到真正的“国家恐怖主义”就在自己身边。

    美国人民是爱好和平的。但是,美国的一些政客却以国家利益为借口,公然以19世纪的帝国主义的炮舰政策来称霸世界。从派军队推翻巴拿马政府到以导弹轰炸中东;从派遣颠覆份子去古巴到出售军火给两伊;从扩展北约至前华沙条约国到和日本签署联防条约:从寓解前苏联成员国到派军舰介人台海危机;从支持土耳其暴力统治到用核武要挟他国,美国的政客早已给美国无辜的民族主义涂上了一层黑色的令人发指、令人作呕的油漆。 “国家恐怖主义”的桂冠,恐怕非美国莫属。余教授以为何如?



    政治行为是人的生活方式的一种。生活方式的全部就是文化。因而任何政治方式都不可能具有独立于文化的普遍性。即便是同一种政治方式,如在不同的文化里,也会有不同的表现。 “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比如,同是“民主”,在不同的国度里拥有很不一样的形态。在刚刚开始被称呼为“民主”国家的俄国、总统的权力远远超出美国总统或是英国首相的权力。而俄国总统公然拒绝和自己的国家安全助理见面的事例,在英美实不曾闻也。还比如,台湾的“民主”以打嘴巴和咬人出名,而日本的“民主”以频换内阁为胜。政治行为和文化规定(characteristicsof culture)不可分离。

    以康德为代表的近代(modern)哲学家坚持人类具有普遍的独立于文化的行为规则。黑格尔对此提出了批评。他说人的行为与历史.文化分不开,任何抽象的法则都必须和丰富的具体相结合。其实黑格尔的努力只是对于前近代(pre-modern)的哲学传统的恢复。前近代的哲学家以人的生活方式的全部(complete way oflife)为研究对象。只有近代的哲学家才有点走火人魔,把普遍性(universality)抬到天上。但也不能说康德全错了。比较靠得住的理论应把普遍性与社会环境(social setting)已及历史实践结合起来,从而把人从普遍性的半天空放到文化的实地上。这种理论的直接推理是:人的行为方式的改变必须以文化的政变为前提。

    中国政治的现代化,应该以中国文化的现代化为前提。强行改变政治形式而不顾文化的不协调,后果只会是悲剧性的,正如拔苗助长。中国人的民族认同是以文化认同为前提的、这一特点使得其政治方式的改变更加困难,尽管绝对不是不可能的。海内外为中国的民土事业披肝沥胆的“精英”们显然性急了点。与其因中国政府不给自己的太大或先生发护照而抱怨中国政治、何不为中国文化的现代化作点实事?



    从文明发展史的角度看,民族主义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消失。 (至于再以后是否会消失,不对逆料。)

    不过,也没有必要消灭民族主义,因为它并不象余教授说的,与人类争取自由和平等的运动相抵触。更重要的是,民族主义在今天也不可消失。为什么呢?这是由当今世界的文明发达程度所决定的。民族主义为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必不可少的保障。如果没有民族的凝聚力(solidarity),一个民族不但必然会在争取自由、独立、繁荣、富强的过程中大败,而且必然会亡国灭种,因为弱肉强食的时代还没有过去。今天,人类文明还没有发达到可以拥有“无民族性民族”(nation of no nationality)的地步。中国的民族主义是中国走向政治开明和经济发达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余教授业大学深,深为学界敬重。我本人读他的著作,也有“高山仰止,虽不能至,心向望之”的钦仰之情。学理上的不向立场,丝毫也不影响我对他的尊重。本着论理求真的治学精神,我对本文作一简单的总结,请教于余教授和读者。
    1、民族主义是伴随着人类文明发展的历史实在;它是民族存在的必要条件。
    2、民族主义不必然和民主对立或合作;它在民主和极权之间保持中立。
    3、对人类在二十世纪所遭受的浩劫暴力和极权应负其责; 民族主义是无辜的受害者。
    4、不存在超越文化和民族性的普遍的政治规范;政治行为的改变必须以文化和民族性的改变为前提.
    5、中国的民族主义源远流长,它的形成有文化上的深层理由;对发达民族的羡慕和忌妒不是它产生的基础。
    6、所谓与反犹太主义对应的“反台湾主义”根本不存在;大陆和台湾之争不是极权和民主之争。
    7、中国的民族主义不是余教授描绘的洪水猛兽, 所以本文的题目是《为民族主义正名》。

    最后,让我用余教授的一段话来结束本文, “今天海‘内”外中国人的民族情绪仍非常激昂,而爱国的呼声更是响彻云霄,这是十分可喜的现象。 ”(《中国现代的民族主义与知识分子》,页562。)

                            1996年9月于美国德克萨斯州奥斯汀

    [作者简介]薛伯的,山西人。毕业于复旦大学哲学系。曾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现为德州大学哲学系研究生,主攻政治哲学、法哲学、伦理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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