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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游子,何解乡情?

---《我在美国的日子》自序

                     陈瑞琳


    我是一个“虎妞”,因为属虎。可以想象我不会风情万种,温厚的人不一定温柔,就象我的母亲,她竟也属虎。我以为“虎啸”和“狮吼”完全不同,“虎”的形象里有一种面对世界冲天的悲壮,只是它不能忍,而“狮子”在“河东”吼则只是一种自负的施威。我的丈夫非常懂得我,因为他也属虎。

    说起来,我是一个乡下姑娘,六岁那年,母亲回渭北的外婆家接我,我正在村东头的碾麦滚子上滋滋有味地吃烧好的麻雀,牙染得土黄。那时候,最开心的事是去小林子里找知了蜕下的壳,再添一撮平时攒下的长头发跟村口常来的货郎担子换糖吃。有时饿了。或者去菜地里摘豇豆,或者在后院的矮墙上手持长杆打树上的枣儿,那枣子若掉在土焖的粪坑上是绝对要拣回来的。我至今还记得,黄昏的炊烟过后,蹲在门坎上,看着手中大磁碗的面汤上漂着绿绿的红薯叶子,还有舍不得一口吃掉的鸡蛋一样灿黄的南瓜花,觉得那是世界上最最好吃的东西。我唯一跟乡下孩子不同的是常常自己一个人躺在暖暖的麦杆堆里想妈妈,静静的午后,只有知了在 响彻云天的鸣叫,我的心里空空的好怕,眼泪淌在睡熟的脸上。小小的我,就在盼望着将来有一天走得远远的,一直走到天尽头那看不见的地方!儿时的孩提寂寞,造就了我刻骨铭心的童年记忆,从那时起,我的心底里向往着热闹,热爱着人群。命运注定了我要走向天涯,直到生命的终点。

    我五岁开始在乡下读书,第一篇“创作”是抄下母亲写来的在天安门广场见毛主席的信,因为此,我便荣幸地由自己提板凳露天上课的初级班直接跳入了在房子里享受上凳的高年级。从此后,我总是受到年龄小的青睐,直到十五岁进大学让同窗的“老三届”恨恨不已。书上说“文章千古事”,但对我来说,“文章”的神圣却总在改变着我的命运。我小学时写下的作文,竟一篇不漏地保存在校长办公室的荣誉架上,而中学里写下的文字,至今还在我出生的小镇上流传。上大学的第一天,给我的高考作文打95分的教授急急地要见我,搽搽眼镜却不能相信就是眼前这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三十年来,我以“文章”得人爱,我以“文章”被世人所认识,更以“文章”开创着自己的新生活。我知道,上帝造人就是为了让他完成属于他的使命,我不能舍弃“文章”,因为在“文章”里,我的血脉才会永不衰竭地流动,它是我生命的荣耀。

    来美国之前,我已经在大学里教了十年的中国文学,教得很不错,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里见过江总书记,西北五省的山山水水都有我执教鞭的足迹。坐飞机踏出国门的那一年,我恰好三十岁。人常说“三十而立”。我心里却是明白,自己是在“三十而破!"在一个说英语的国度,实用得连物理、数学都被弃置,有谁会需要听你的什么中国文学呢?这让我想起念研究生的最后一年,在去江南绍兴的火车上,同车厢的人们非要问我是干什么的,我说“是研究鲁迅的”,周围竟是一片怪异的目光,有一个老乡斗胆问道:“鲁迅是不是做过皇帝?”自己的国家何况如此,又怎能要求异土他乡!

    波音747飞上蓝天的时候,我知道三十年青春的积累从此挥别,但我并不心痛,因为我渴望的从来就不是功名,而是真正融进血脉里的人生体验。儿时旷野上知了的鸣叫刻在心头,我向往外面的世界如同萤火虫扑向光明,且明知道将焚身在烈火。生命真的是渺小得一瞬即逝,而属于肉体的能够与自己永恒的只有是这拥抱世界的万千体验,哪怕是丰盛的悲凉。我知道,自己已经过了脱胎换骨的年代,与其重新再造一个异土上的我。还不如让我就地里“凤凰涅(上般下木)”。我无法屈就那一颗膜拜文学的心,那美妙无穷、即悲又喜的方块字哟,我怎能为了廉价的温饱而舍弃了你!

    《我在美国的日子》写下的正是埋藏在我心里的那一份对世界的爱,对生命的爱,对人的爱,对方块字的爱。然而,写成这本书更切近的暖流则是对那生我养我的梦中故园永远浓得化不开的乡愁。

    我是生在关中、长在关中的,常常觉得自己很象唐代墓里壁画上的人物,有时也默默地想要是在武则天那时候说不定还能考个上官婉儿的工作。江南我去过,西子湖畔的水软软的没劲,大漠孤烟我看过,又觉得壮烈得后怕,每次远游,一回到西安古城,看到那敦厚的城墙,心里就立刻踏实下来。没办法,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我知道,自己走到天涯海角都是这八百里秦川的女儿。

    可是,我很小的时候就发现,越是离家就越是爱家,离开母亲越远,便是爱母亲至深。后来读余秋雨先生的《山居笔记》,才突然恍悟:原来我的心里一直在盼望着那一种苦苦的游子乡愁!

    思念,是一种多么美好的享受,即使是洒泪苦吟。所以才有了崔颢的“日暮乡关何处是”,才有了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他们不远游,怎会有这样深刻的愁韵?古人尚懂得“置身异乡”的丰富体验,谁能说,“飘泊”,不是生命里让人销魂的苍凉呢?

    旅人如梦,这梦就是他的家。余秋雨说:“家就是一种生活的殷切思念”’,白先勇说:“家是他有关中国的所有记忆”,对于渺渺的我,“家”就是那个最初孕育了我身,心塑造了我灵魂的地方,她,就是我的故园。

    写作的激情来自读者,我每写一篇文章,都是想好了给心爱的读者看。这“读者”就是我梦中的“家”。

    在美国呆了整整五年,这些岁月是我一生中最刻骨铭心的。我曾经端着自己包的冻饺子在烈日下叫卖而欲哭无泪,我曾经在黑夜暴雨中的摩天高楼下迷路而不知所归,走出娘胎之后,我真正体会了什么叫“生存”,什么叫“害怕”。我也曾足迹踏遍美东、美西的万种风情,南到白浪滔天的大西洋海明威的故乡,北到飞流直下三千尺的加拿大的边界,侠胆邀游,潇洒江湖。我曾经出入子高朋华宴,也曾在夜半里收留被美国丈夫驱赶无路的女友。我曾经饿得舍不得买一个包子,也曾经在大酒店里一掷千金。生活,就是这样翻云覆雨,苦乐悲欢,是我浓缩了的生命。而我,最想把这些告诉的,是一直在关切着我的家乡父老,只有他们,真正心疼着自己血肉的女儿,殷殷的目光里想知道:孩子,飘泊的日子你过得可好?

   “家”是我的至爱,是我苍凉梦中的童谣,亦是我无畏在人间的生命之帆。多少年来,我刻苦自己,那心底的动力就是为了“家"的荣耀。我一生最想跟妈妈说的一句话是:女儿离开您是为了更深地爱您!

    在红色的夏天里,我写给“家人”西部犹它州的绚丽,灿烂的冬季,我跟朋友们分享加州高山迷雪的惊险。母亲来信为我的《餐馆辛酸》流泪,师友们传给我《晚报》上读“中国肚子”的慨叹。那一次,美南作协请我讲当代文学,消息由《世界日报》竟兴奋了居在美洲东西海岸的同窗故人。当然,象《笑比哭好》的故事我是一直不忍心给主人公看的,因为欣赏苦难的文字需要有时空的距离。

    象许多天涯的游子一样,痛失慈母的时刻我不能归去!晴天的霹雳化作旅梦的苍凉,陨落的长空孤鹰折断了温暖的翅膀。母亲是“家园”的象征,是女儿的情依,再苦能忍,创伤能舔,但是,亲情啊,你是我生命的源泉!然而,女儿真正心痛的并不在母亲的遗容,而是她未能读到我的天涯梦里曙光辉煌的篇章!

    冥冥中守护着我的母亲哟,女儿把《美国的日子》献在您的面前!

    写完这些痴痴梦语的文字,我知道从此告别了一段波动变幻的人生。“往事”不是“不堪回首”,怕的是麻木的心不能再“回首”。五年的岁月,无从立碑,却是栽下一个个彩色的路标。

    《美国日子》对我还有一个更深切的意义,那就是“三十而破”的我又为自己立下了一个“创作”的梦。我不敢把自己的文字比作“文学”,我只想证实一下自己还没有废,还能走另一条生命的路。

     人说作了母亲的女人跟从前大有不同。此刻,刚满足月的儿子用他微型的小手抓住我胸前的衣襟,看着他梦中下意识的微笑。我懂得母亲的心不再经受太多世界的诱惑。这不是意味着母亲不再年轻,而是她又回到了人之初,重新领略洁白无暇的儿时生命。

    苍天有灵,人类有衡,我把欠母亲的还给了儿子。

    性起杂言,心迹了然,是为序。

    注:《我在美国的日子》一书正在由中国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

                                                   199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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