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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主管留学生事务的机构


中国政府负责留学的管理机构信息

    中国政府主要有以下几个负责留学的管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CSCSE)
        部属院校外事处
        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
  Chinese Service Center for Scholarly Exchange
  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职能:负责教育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外和外援项目;规划并指导对外汉语教学工作;指导驻外使(领)管教育处(组)的业务工作。开展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澳门、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工作。

人员及办公电话

司长:李东翔
正司级巡视员:李海绩
副司长:张秀琴、王永达、田小刚

办公室:
主任:邵巍
电话:8610-66096275,66096698,66096230;
传真:8610-66013647

政策规划处:
处长:关键
电话:8610-66096856,66096327;传真:8610-66096327

出国留学工作处:
处长:
电话:8610-66023987;传真:8610-66096751

来华留学工作处:
处长:胡志平
电话:8610-66096225;传真:8610-66011917

对外汉语教学与专家工作处:
处长:赵国成
电话:8610-66097175,66096403

国际组织处:
处长:
电话:8610-66096394

亚非处:
处长:安玉祥
电话:8610-66096676、66096650、66096524、66017414

欧洲处
处长:沈阳
电话8610-66096669、66097309、66096935、66020470

美大处
处长:王成茂
电话:8610-66097387、66096363、66096978、66096380

港澳台工作办公室
副主任:阎丽、张栋、刘建丰
电话:8610-66096281、66096904、66097050、66096938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China Scholarship Council


是直属于中国教育部的非营利性事业法人单位。其宗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资助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和接受外国公民来华留学,以利于发展中国与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贸合作,加强中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与了解,促进中国的现代化建设和世界和平事业。

基金委的任务是,用法制和经济手段管理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事务;负责管理、使用国家留学基金,确定有关资助项目与方式,制定管理规章,发挥基金使用效益;受委托管理各项与国外双边、多边交换或单项奖学金,并接受境内外有关组织、机构和个人的委托,管理有关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方面的其它事务,资助有益于发展中国教育事业和对外友好关系的项目;争取境外捐助,拓宽基金来源,增加基金积累;与境内外相应机构建立联系,开展交流与合作。

基金委设委员会和秘书处。委员会为咨询、审议机构,秘书处为常设工作机构。秘书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委员会制定的工作方针和计划;组织实施有关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的资助工作,制定有关管理规定和办法,负责办理资助项目的申请、评审、审批以及经费发放等方面的事务,并提供相关的咨询和服务;监督和检查接受基金委资助的项目和人员使用基金的情况等。

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160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邮政编码:100031
电话:8610-66413281
传真:8610-66413281
网址:http://www.csc.edu.cn/top


中国留学服务中心(CSCSE)
Chinese Service Center for Scholarly Exchange


    中国教育部所属事业单位,是具有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有偿服务机构。主要任务是承担教育部交办和委托的任务;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留学及对外教育交流等有关的服务工作。服务宗旨:快速、准确、热情、周到。目前已在京、津、沪、穗、纽约、旧金山、柏林等地设立了二十多个分中心,初步形成了辐射海内外的留学服务工作网络,并与国内外相关机构建立了密切的业务合作关系。目前承办以下业务:

(1)、出国留学服务
a.为公派出国留学及对外教育交流人员办理护照、签证、订购国际机票及行前指导等配套服务;
b.为赴澳大利亚自费留学提供系列服务;
c.为自费留学开辟服务渠道。

(2)、留学回国服务
a.为各类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国内用人单位录用留学人员提供双向信息服务和有关政策咨询服务;为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办理派遣落户手续;
b.为各类留学人员短期回国讲学、学术交流、合作科研提供牵线搭桥服务;
c.为各类留学人员回国申请专利、转让技术、参加新技术或新产品开发、独资或合资开办公司企业等提供中介和咨询服务;
d.承担国家教委留学回国人员科研资助费的初审和拨款工作。

(3)、留学咨询服务
a.出国留学信息咨询服务,包括出国留学政策、手续、程序及各国教育制度、专业及奖学金设置,入学条件等。
b.国外学历评估服务,确认留学院校合法性和所获学位、证书的真伪,出具国外学历评估意见书。

(4)、为各类留学人员的出国、短期回国及学成回国提供食宿、交通服务。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中国留学服务中心
法人代表:沃守信
邮政编码:100083
传真号:82303931
电 话: 82303996
http://www.cscse.edu.cn

处室设置及电话:
办公室:86-10-82303932,86-10-82303931(fax)
财务处:82303936
出国事务处:82303900
回国事务处:82303935
投资事务处:82303956
来华事务处:82303957
国际合作处:82303934

    (资料来源:《神州学人》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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