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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文明”救中国

 ——评新中国55年以来第一次将

“政治文明”“人权”等例入《宪法》法律


巩胜利


    

[巩胜利视点]

当新中国走到55年之后的今天,中国党政和人民才“第一次”认识到并提出要建设“政治文明”的国度,这最起码说明在过去54年以来的中国,是严重短缺和没有“政治文明”生存、生长环境的,那么中国前30年所发生的“文化大革命”“阶级斗争”“计划经济”等等的历史弯路和灾难就在所难免。政治文明,是所有富强国家一切文明的纲系和源泉,是这个国家执政文明、社会文明、公民文明、党政文明、物质文明等的源头生态环境所在——正是人类对这些“文明”的追求和身体力行,才让今日世界有了国家的伟大与渺小、财富和贫穷、富国与穷国的历史结果。要“国富民强”、要立于世界的民族之林的塔尖,就让人想起当今世界唯一超级大国、及200年前美国《宪法》“第一宪法修正案”的经典历史掌故……因之,才保障了无与伦比、强大美国的昨天、今天和明天的繁荣不朽——这是“政治文明”的必然结果。

2004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并增加了中国54年以来从未有过的“政治文明”、保护“私有财产”、“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等的法律条款。特别是“政治文明”和“保障人权”的国法确立,这标志着一个国家自信、强大、成熟的真正开始。一个确立了“政治文明”国度的国家,阶级斗争、武装斗争就必然会渐行远去;没有了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专政与斗争,这个国家的政权接续就有了生态的良好环境,那么一个国家“亡国、亡党”的问题,就会从源头上得到法律根本的根本遏制。一个国家能够保护“私有财产”,就等于保障了这个国家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得到保护,则这个国家就国泰民安、就有了“财富”生长的必然环境。一个国家有了“政治文明“的生态环境,这个社会就不会产生那么多的冲突和矛盾了,也根本不可能再出现“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十次路线斗争”等那样历史灭绝的灾难了,更不会出现“国共”50年、100年的不共戴天、天各一方至今及21世纪那些层出不穷局部的“亡省”(如广西区、辽宁省)、“亡市”(如沈阳市、湛江市、厦门市、宁波市)那样的党政集团腐败了。

“政治文明”,象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狂飙一样,重新刷洗了这个有5000多年文化历史以来、所有未尽的这个民族的“大事”,并再次把21世纪、13亿人和这个似曾文明的古国推向一个历史从未有过的颠峰——这就是中国今天正在进行时的“政治文明”及历史与时代并进的现实意义。中国需要“政治文明”,更需要持续、恒久的“政治文明”。如今中国讲“ 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奔小康,而没有“政治文明”作为国家和《宪法》去强有力的保障前提,对于一个有13亿人口的泱泱大国,那只能是自欺欺人的南柯之梦。没有“政治文明”做强大国家坚强和历史不朽基石,“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都是短暂的、不可能发生的、自欺欺人的画饼充饥。

1、政治文明,中国50年至今的新课题

据考证:新近爆发于新中国今天的“政治文明”,是出于原国家主席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阐述中国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时明确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而中国这次讲“政治文明”,与讲了二十多年的“两个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加上“政治文明”被相题并列成“三个文明”。其实,“政治文明”才是真正的领头羊,而以往却被人们长期忽略了,以至于造成中国国家历史上、阶级之间的“十次路线斗争”。然而,在新中国50多年的历史上,有谁、哪一届党和政府曾经真正实施过任何一次、或偶尔一次的“政治文明”呢?

 从当今世界来看:处在今朝世界的所有“阶级”,也都完全可能有“调和”的余地。“政治文明”,就是解决一切“阶级”、一切“文明”的本源所在。假如也要把“文明”列入一个有序列范本的体系来理论的话,那么“政治文明”就一如这个国家的根本母法——《宪法》,有了《宪法》的根本公正“文明”,才可能有所有法律的“精神”和“物质”的诸多“文明”,才可能有一个国家的“司法文明”、“执政文明”、“立法文明”等等一切文明。若没有程序和实践上的“政治文明”,那么这个国家一切的它类“文明”都将被架空;“政治文明”,是所有它类“文明”的一个关键、无法替代的重要环境程序。中国长期没有政治文明,是因为执政党治理这个国家长期没有“政治文明”的生态环境,就自然无法开出“政治文明”之花,也就根本无法结出“政治文明”之果。所以就长期何谈“政治文明”?

到2004年,中国人均国民总收入已经超过1000美元。1000美元除了标志了一个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消费的高速增长以外,更重要的是这些摆脱了贫穷和落后的国家及国民们还会争取更多的民主和说话的权利——政治文明就是一个国家富裕和小康社会的润滑剂,而所有的穷国家,根本没有、也不需要任何“润滑剂”的。

2、政治文明,必须有《宪法》不朽的保障

政治文明,必须由《宪法》来保障。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国所有法律中唯一被“搁置”的空中楼阁,而中国的国家《宪法》:㈠是没有《宪法》的执法机关;㈡是没有任何维护《宪法》和裁判的法律体系。这在中国所有法律中,是唯一独特的表象,如随便拿出中国其它任何一部法律、规则和制度来看,象《计生法》有国家和地方各级计划生育委员会来加以执行和维护,象中国电话“非法”的(指未通过“法律”许可的任何程序)“月租费”,有所有的电信公司“立竿见影”的来执行和维护,就连商店买卖商品的活动都有一句“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中国“人大”,有“人民代表法”来维护和执行,各级政府有各级政府的“文件”的书记、市长、县长、乡长、村长来加以维护,而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你到哪里去告状?又有哪个机构来维护、裁判和执法?——中国最高权威的《宪法》,成了没有任何、可以执行的“标的”、没有可执行的任何“规则”、没有可审理“裁判”的“三无”法律。没有《宪法》与法律的保障地位,就会当然出现“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十次路线斗争”等那样的政权与社会紊乱的天灾人祸。任何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这是一个国家最最起码、要具备的生态环境,否则国家和人民就一定要遭受水深火热的磨难,一个国家、公民的“人权”就只能是纸上谈兵,被束之高阁到九霄云外。

 没有法律来维护、执行和裁判的《宪法》,是没有尊严任何的,《宪法》就自然成了“空中楼阁”。从中国国家法律的源头来讲,《宪法》当然应该高于其它、任何的法律,有它当然程序的“维护者”、“执法者”和终极的“裁判”。而没有维护程序、再重要的任何法律,只能被边缘化、成为难以有效、公正实施的法律障碍。《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母本的法律,然而没有中国《宪法》的执法者和维护者及其法律程序,那么《宪法》又怎样在程序上和实体上得到维护和保障,又怎样保障它的子法、类法去公正、公平的来履行国家其它法律的执行?

2、政治文明,是立国强国不亡国的源头

假如把全人类、全世界的所有“文明”,看做一棵历史不朽的参天大树,那么这棵“文明”之树的主躯干,就是“政治文明”,然后才是诸多枝干和它所开的文明之花、所结成的硕果及其它更多的所有包罗万象的文明,才会有另外其它任何形式、数不清的更多文明。没有这个生态的“政治文明”环境和程序,其它的任何的“文明”,将成为无本之木、也难以实行真正的任何“文明”。

 据知,从19、20世纪到21世纪以来,全球所有被称之为当代“文明”的国家中,中国是唯一搞“精神文明”的国家,然而从国国家的政权执政,到人民的社会行为,再到家庭和人与人的“斗争”关系,甚至根本没有一丝所谓的“文明”而言。“精神文明”,在“阶级斗争”天天讲、月月讲的实践之下,成为中国“政治文明”难以挽回的深重灾难。若非要将“精神文明”——这种佛洛伊德称作“意念”的东西,来要求现代人与社会,怎么能与“市场经济”双重的“游戏规则”相匹敌呢?没有了“政治文明”的一切“文明”,只能是水中捞月;就是真有“水中月亮”,那又有什么用呢?中国“雷峰式”、所谓的“精神文明”,与“全球第一个人财富”比尔·盖茨要在自己去逝之前将全部财富捐献出来(参见2004年3月22日,比尔·盖茨接受英国政府为其颁布“爵士”头衔的全球性报道),这能用“精神文明”来诠释和分解、并得出答案来吗?

 在20世纪,及19、21世纪之间、重要的历史关头,美国成为世界唯一、全球“第一”的“物质文明”加上“政治文明”的超级大国,这让全世界、所有有头脑的人们不得不回忆起美国建国当初、那些200多年以前、那些立国之本、依然闪耀着历史真谛理性光芒的美国“第一宪法修正案”——出生于1791年12月15日的美国“第一宪法修正案”,是唯一能与美国《宪法》相题并论、并得到历史与时俱进、经过200多年考验的重要“政治文明”法律。中国,也需要有一部最根本、真正的国家《宪法》来容纳五湖四海的华夏儿女,容纳香港、澳门、台湾、内地与整个“大中国”。

3、“第一宪法修正案”绝顶的政治文明

这份由美国第一届国会批准、美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美国《宪法》“第一宪法修正案”是:“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之法律:(一)确立宗教或禁止宗教自由。(二)剥夺人民言论或出版自由。(三)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伸雪请愿之权。”①你看,这是历史倒流、212年前的一部国家《宪法》的“第一修正案”,可以看到它的“政治文明”,经过了200多年历史严峻考验的今天,它的“政治文明”穿过了时空隧道、依然闪耀着无限灿烂的“政治文明”之光;而让我们这些200多年之后的今人,重新再次开始使用“政治文明”来解困、管理我们这个国家来进行“政治文明”、“改革”的时候,才发现了中国与美国国家之间有了近10倍(2003年,中国GDP为14630亿美元,美国GDP为11.278万亿美元)以上的国家“财富”与差距,才发现中国国家、人民与美国国家和人民之间、平均有了每一年1120美元与38620万美元、1:37倍的巨大财富差距②。

 这200多年前、历史出土的“陈年老帐”,也只能算在“政治文明”的身上。

前不久,中国中央电视台曾放过的一部电视连续剧叫《走向共和》。现今21世纪的中国、中国今人,为什么不可以就象100年前那样,真正实践一次“共和”?真正的“共和国”,才是“大中国”唯一的真正出路。

4、“政治文明”是国强民富的源头生态

在当今世界,如果真要讲“政治文明”,怕已经实施、横行了200多年的美国“第一宪法修正案”当真要算是“政治文明”了。这对管国家通过任何法律、不得制定立法:⑴既不能禁止宗教,也不能倡导宗教自由。⑵不能剥夺人民的言论或出版自由的权力。⑶不能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向政府伸雪请愿的权力。自从这个国家一开始、200年前的国家《宪法》源头——“第一宪法修正案”就确立了这样的与统治者权力之间相制衡的历史“政治文明”。

 这种“政治文明”没有阶级之分,没有党派之分,也没有在野和下野之分,只有对等、公共、公正的权力和权利。这种“政治文明”,是国家最高《宪法》所给予所有公民与权力行使者的最大权力,也是来自于国家《宪法》源头、永远有动力权力——这是真正“政治文明”的源本体现——这是200年前、一直延续到今天、一直在辉煌的“政治文明”啊!!中国需要迈出了自己“政治文明”的第一步,而这一步离到达彼岸还很遥远、遥远的几乎根本上遥不可及……

 中国《宪法》也有类似保护公民“政治文明”的类似法律,如中国《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在现中国,《宪法》赋予中国公民的这种权利却长期被任意践踏、被束之高阁。中国公民,几乎根本不可能享有最基本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的权利,中国所有的各级司法、党政几乎都有权力任意剥夺公民的以上权利。

5、“政治文明”是历史发展的必由之路

新一轮中国政府改革方案的设计者之一、中国国家行政学院杜钢建教授指出:讲“政治文明”,对今后中国20年政治体制改革的意义,就是“政府文明、人民文明、党政文明”③。“党政文明“,难道就是永远的一党专制?

 新中国至今依然健在的著名政治家、毛泽东主席的前秘书李锐说:“现在提出政治文明,值得关注。政治文明首先要遵守宪法,要有言论自由”④。这就是说,现今21世纪初的中国,才开始走1791年12月15日美国“第一宪法修正案”通过的“人民言论和出版自由”的路;还有,新中国的缔造者毛泽主席“搞个人崇拜,专制独裁。在西方,‘个人崇拜’(PERSONALGULT)同‘邪教’是同义词。‘文革’那一套,难道就不是邪教吗?早请示晚汇报,跳忠字舞,摇小红书,真是邪透了⑤。”这是中国没有“政治文明”的必然结果,所以才在新中国的前30年一直走了很多的弯路,一直也找不到新中国前进的方向。这也是“政治文明”被践踏,历史之必然的悲哀。

6、需要“政治文明”整合“大中国”

“政治文明”成了一个国家富贫、社会财富的重要动力之源。有了“政治文明”,才可能有一个国家的“法制文明”和“财富文明”;有了“政治文明”,才可能有这个国家强大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近代历史告诉我们:新中国至今的54年以来,若真能树立起国家的“政治文明”和“国家文明”,那么中国就不会出现“大跃进”“三反五反”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等那样的重大的历史失误;若中国真能够实施国家的“政治文明”和“法制文明”,中国也不可能出现国家主席、国家元帅们那些国家领导人的非正常死亡;若真的能实现“政治文明”,中国将改写毛泽东与蒋介石在中国历史上的存在地位,还将改变中国“国民党”与“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不共戴天的历史;若真能实行国家与治理国家的“政治文明”,中国还有可能出现成克杰、李嘉庭、刘方仁等这些贪官、及赖昌星走私1000亿等历史之最的犯罪行为吗?中国、有着悠悠5000多年灿烂文化的“大中国”真能实施“政治文明”、而迈出历史真实的第一步吗??

    “政治文明”,是建立一个“不怕亡国,没有亡国之忧”国家的源头所在。建立一个“不怕亡国,没有亡国之忧”的“大中国”,对只有50多年历史的新中国、近13亿中国人及台湾、香港、澳门和海外所有华人来讲,真是比“天”、比什么都更为重要。

    政治文明,是一个国家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源头生态环境,也是一个国家公正、公平的整体社会发展的生态环境。政治文明所解决的,不是一个国家或这个组织一朝一夕生存、发展所能解决的问题,而是一种长期、可持续的整体国家、整个社会的生态所有资源。有了这种长期的政治文明生态环境,国家最尖锐的党政矛盾、政权矛盾、社会问题等等等,将产生更为切实可行、文明的解决手段,将从根源上解决“亡国、亡党”的重大历史问题。最起码,“政治文明”不是流血牺牲、也不是人头落地,更不是“你死我活”的“天天讲、月月讲、年年讲、代代讲”的暴力革命和阶级斗争。更重要的是,一个年人均收入超过了1000美元、正在“奔小康”的13亿中国人,没有一个与国际社会认同的“政治文明”环境,怎样走进国际大家庭?

 有人说:中国要的“政治文明”是与国际社会有别、“中国式”“中国特色”的“政治文明”。而现在是,中国的国家《宪法》第一次加入“政治文明”的法律,若中国的“政治文明”不能与国际社会衔接或同步,只是中国自己理解或实践的那种“政治文明”,那么中国还加入WTO、参与国际一体化干什么?中国还改革开放干什么?“政治文明”与“市场经济”“人权”等一样,都有一个与国际社会共性的概念与涵义。只有“政治文明”才能救中国,才能够救5000年历史的“大中国”!

 中国需要真正、划时代的“政治文明”,也只有“政治文明”才能救“大中国”。5000多年封建、文明的中国从来没有过“政治文明”,新中国100年来、近50年以来也没有“政治文明”,那么现今的大中国何时才能过度到一个真正国家文明、政权文明、执政文明、党政文明等等一系列“政治文明”中去呢?

 甲申年,《中国宪法》已经打破了5000年从未有过、进入到“政治文明”的新时期(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典型的封建国家,5000年历史上从来没有过任何“政治文明”的概念)。那么,对进入政治文明时期的中国来讲,还有两点要历史的进入和完善:⑴、对未来中国的“人权”与否,该由谁来确认和裁判?总不能永远都让美国及他人来指手画脚、说“中国人权”的状况吧?这就需要建立中国《宪法》框架内的“中国人权委员会”(或以《宪法》法院来取代),来确认、并裁判中国“人权”的与否;这⑵、“政治文明”的中国,是否也该相应的废除国家《刑法》中的“死刑”条款?而以20年、30年、50年、80年、甚至100年、150年的有期徒刑和终身监禁来与国际社会接轨,来施行中国国家的“政治文明”?倘若在21世纪之后或更长时间,中国依然不能实行国家与人民之间、真正的“政治文明”,那么中国的奔小康之路就会更可能,因为中国人知道了世界、知道了“文明”之源——这就是今天中国党、政至今才开始深刻认识到“政治文明”的历史、现实与未来的意义。在一个国际场合的学术研讨会上,有国内外著名学者异口同声的说:中国若能真正驾驭和掌握“政治文明”的“魔法”,那么在未来世界“大中国”将无敌于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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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参见美国阿文图书出版社公司1981年出版的《The Brethr,Inside the Supreme- Court》(作者译作《美国最高法院内幕》)一书题记:献给对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和新闻独立原则信守不渝的《华盛顿邮报》公司董事长凯瑟琳·格雷厄姆。作者:鲍勃·伍德沃德、斯科特·阿姆斯特朗。

②中国与美国2003年的人均GDP数字,参见见英国Economist与中国财经出版的《世界2004》91、93页,“数字中的世界:国家或地区”章节。

③见北京2003年1月号出版的《中国社会导刊》,“卷首语”《2003:政治体制改革第一步》一文,作者杜钢建。

④⑤见广东省2003年3月3日《21世纪环球报道》20、21版《见证中国政治文明》题下,《本报独家专访毛泽东前秘书李锐》一文,作者王永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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