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立国是先有13个州后有联邦政府;
美国的教育是先有教会和私立学校后有公立学校,
故传统的教育体制是地方分权制和公私并举制.
美国立国时的宪法规定,联邦政府无权干涉各州的教育.1865年南北内战结束后美国开始感到设立中央教育领导机构的必要性。
1868年才在内政部中设教育总署,
也只是管理很少的联邦教育经费, 为各州的学校提供帮助和咨询,直到1979年才正式建立了联邦教育部.
各州的教育委员会和下属的地方学区委员会,
与基层学区委员会仍然分别掌握各地的教育大政,发展计划,
经费分拨等实权. 但联邦政府由于教育经费的不断增加和1958年以来几部教育大法(如<国防教育法>,<中小学教育法>,<天才教育法>,<成人教育法>等)的颁布实施,使中央政府的教育政策逐步渗透到州和地方,
对全国施加有力的影响.
教育既以全民为对象,并涉及到每个家庭和个人的未来,故教育既是国家的大事,
又是各州和地方政府及社会团体的大事,大家都把人力, 物力, 财力,
精力投到教育上,使形成教育多轨制,调动起多方面办教育的积极性,
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律办" 三全"(全民,全面,全程)教育,
这是美国教育体制的最大特色. 这比单纯靠政府出资(单轨制)办学,
按计划经济规律去办教育有更高的效率和良好的效果.美国众多的社会团体(宗教,
工会,企业)和教育团体( 教育基金会, 协会, 研究会)对推动美国的教育改革起了巨大的作用,如天主教,
卡内基,福特,洛克菲勒等基金会,以其雄厚的资金和强大的舆论来推动教育的各项实验,教改,
科研及设立新专业,传播先进经验, 提出教育宗旨与政策建议等,其影响力和潜能往往超过政府部门.
美国教育的多元文化主义是美国教育的国策,多元文化教育是使多民族移民融入美国主体文化的最大途径.
" 归化主义" 是用占统治地位的文化去压迫,消灭或混合别的文化.而"
多元文化主义" 则是把一国中的多种民族文化接受为特色的,
独立的成份, 在平等的基础上认同与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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