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立法机构
美国最高立法机关。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两院均设有许多委员会,还设有由两院议员共同组成的联席委员会,国会工作大多在各委员会中进行。
国会的特点:独立于政府;国会议员享有很大的独立性;国会权利分散。
国会的职能:代表人民、制定法律、制约和监督总统。
国会的权力:国会拥有立法权、财权、总统任命的批准权(人事权)、弹劾权、条约批准权、调查权,此外,国会还拥有从立法权引申出来的立法否决权和制定“日落”法的权利。国会还拥有宪法所规定的其他权力。如对外宣战权、修改宪法权等。
国会立法程序:国会立法程序极其复杂,一个议案成为法律,要经过六个步骤:提出议案、委员会审议、一议院全院辩论和表决、另一议院审议和通过,两院协商(次要议案一般不需协商)和总统签署。
参议院:参议院代表州,共100个席位,每个州不论大小,都有参议院2人,以体现各州在联邦中的平等地位。当选参议员必须年满30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9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参议员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l/3,连选得连任。总统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及总统任命的高级官员须经参议院,参议院还有权审判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副总统。副总统是参议院的当然议长。
众议院:众议院代表人民,共435个席位,按各州人口占全国人口比例分配到各州,每州至少有一个议席。并根据联邦商务部统计局每10年提供的各州人口变动情况,重新调整各州之间的议席分配。众议员由直接选举产生,必须年满25岁,作为美国公民已满7年,当选时为选出州的居民。任期2年,连选得连任。众议院议长由全院大会选举产生。众议院有权提出财政案和弹劾案,有权在特殊条件下复选总统。
两院议员长期连任现象极为普遍。议员不得兼任其他政府职务。
国会议员 :参众议员都享有某种不受逮捕的豁免权和非常的言论自由。议员在国会内部的言论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议员的非法行为(如受贿),仍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 国会委员会:1、常设委员会,其数目各届国会不尽相同,任期与每届国会任期同为2年。影响较大的有:众议院的议事规则、赋税、拨款、军事、司法、外交等委员会,参议院的外交、拨款、财政、司法、军事等委员会。2、特别调查委员会,为处理临时或专门性问题而设立。3、联席委员会,需要作出与两院共同有关的决定时成立。4、调解委员会,其任务是拟定一个能为两党接受的议案。国会还设有总审计室、国会图书馆等附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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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会的组织机构:美国国会的组织是很复杂的。一是国会政党组织,机构有党团会议、政党的委员会。二是国会各委员会。三是国会议员的各种非正式的组织,如:民主党人研会、保守派民主党人论坛、星期三集团、舞毒蛾、州代表团、专门的议员团。四是国会工作人员和辅助机构。国会设有4个专门机构:国会研究部、审计总局、技术评价局、国会预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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