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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米逊国”印象
朱安
很早就听说宾州有个“艾米逊国”(Amish Country),说是那里的人不看电视,不坐汽车,一切保持古风。最近到那里参观了一次,还真的长了些见识。
艾米逊男子,一生都不准刮下巴上的胡子,而上唇却绝对不准留胡子。艾米逊人是一群腼腆的人。他们不喜欢别人在他们面前举照相机,拍他们的正面照片,但对于别人拍摄他们的侧面照片则不以为意。这位艾米逊人,正驾马车拉着一批华人旅游者参观一个艾米逊农场,记者用14倍的望远镜头,拍下了他的形象。
奇怪的地名
“艾米逊国”中的这个“国”(Country),实际上应理解为“乡村”。但为行文方便,不妨就称之为“国”。何况,以“国”相称,还有一点道理,下文将会提到。该“国”位于兰开斯特市(Lancaster)西郊。从旅游指南上得知,兰开斯特市,曾是美国首都。初以为这是该市为招徕旅游者而自我吹嘘。后查美国出版的百科全书,才知原来这是真的。那是美国独立战争期间,美国国会在撤退途中,于1777年9月27日在这里召开临时会议,于是该市就充当了一次美国首都,而为期只有这一天。
“艾米逊国”有一个大镇,名叫“鸟在手”(Bird in
Hand),来自英语谚语“双鸟在灌丛,不如一鸟在手”(A bird in hand is
worth two in the bush)。意思是说,到手的东西虽不如人意,也比那虽如人意却未到手的好。据旅游资料介绍,这个地名的来历是,当年有两个勘探队员来到这里,天色已晚,于是商量是投宿还是继续赶路。其中一人说出“鸟在手”的谚语,于是两人就在那里过夜了。
这个地名,令笔者想起1991年夏,在阿拉斯州费尔班克斯市(Fairbanks)一个小酒吧里,看到过的一幅招贴画。画面上是当时的美国总统乔治.布什(George
Bush)的彩色半身像。只见这位身着西装的总统,在画上愁眉苦脸地伸出一根中指。画下面的标语是:“A
bird in hand is worth two in the Bush”。不过,这里的“Bush”,首字母大写,显然是一语双关,既指“灌丛”,又指“布什”。
美国人伸出中指,是很下流的骂人动作。身为总统的布什,怎会有这种行为?而那个谚语,在这里又是什么意思?实在费解。后问当地人,才知道这个招贴是个诙谐画,画面是拼接出来的。“鸟在手”一语,则是暗指男性手淫。当时,布什总统刚刚领导美国在海湾战争获胜,声望如日中天,其肖像却被人如此公开取笑,估计可能是当地人对他的经济政策不满。一年后,布什果然因经济问题而下台。现在他儿子小布什出来竞选总统,但愿不要有人再用他的姓氏开这种庸俗玩笑。
这次在“艾米逊国”,看到“鸟在手”一语,产生上述联想。但更有趣的是,在“艾米逊国”中,与“鸟在手”紧邻的另一大镇,名字更奇怪,竟然是“性交”(Intercourse)!这个地名到底怎么来的?笔者驱车路过时没有停留,不得而知,只好留待读者今后有机会时自己去探索了。不过,笔者认为,想必和那两个勘探队员没什么关系(除非他们是同性恋?)。
艾米逊人自绝于现代化,因此自来水和电都不用,家里的用水,靠打井解决。不少艾米逊人家,都装了风车,用来抽水。实际上,制作风车的金属材料,又何尝不是现代化的产物?
美国法律在“艾米逊国”失灵
“艾米逊人”,据说原是欧洲孟诺教(Mennonite)的一支,中国的辞典译为“阿门宗”,实际上可理解为一种比较严守基督教教义的新教徒(Protestant)。他们当年逃避欧洲的宗教迫害,辗转到美国兰开斯特定居,自称是“宾州德国人”。但后来却被人称作“宾州荷兰人”,因为“德国”(deutsch)一词,被其他人听成了“荷兰人"(Dutch)。实际上,现在艾米逊人的孩子,在上学前,都以说德语为主,上学后才学英语。
说“艾米逊国”而不是“艾米逊乡”,不仅仅因为他们的母语是德语,而且还有其他道理,那就是,美国的有些法律,在这个“国度”里就行不通,美国政府也无可奈何,只好顺水推舟,以“尊重宗教信仰”为由放他们一马。例如,美国人的法律义务,最重要是纳税,第二重要的是担任陪审员。但艾米逊人却被免除了部分税赋(社会安全税)和担任陪审员的义务。艾米逊人也曾争取过免除全部税赋的待遇,理由是,他们都是在家里从事宗教活动,自己的家就是教堂,而教堂就应免税。但山姆大叔对钱财还是看得挺重的,没有答应艾米逊人。再例如,艾米逊人说,《圣经》的十戒有一条是戒杀,因此艾米逊人绝不从军。这一条,美国政府也没有强求,因为美国现在本来就没有实行义务兵役制。就算美国今后打仗要征兵,也不缺这个人口10万左右的群体。
但问题是,美国和“艾米逊国”这种“一国两制”,总让人感到美国并没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例如艾米逊人的子女,上学不能超过14岁或8年级(相当于中国的初二),此后他们必须回家帮父母干活养家。这既违反了美国的义务教育法,又违反了禁止童工法,但在“艾米逊国”里,这却是天经地义的事。当地政府曾经告到法院,法院也曾判决艾米逊儿童必须上学到16岁。但美国最高法院居然推翻了这个判决。而如果纽约唐人街的某个餐馆里,抓到了一名14岁的打工仔,则不但这个孩子本身要被勒令回学校上课,且其父母都可能遭到起诉。
其实,美国司法由于宗教原因而“一碗水端不平”的情况,何止“艾米逊国”。大约一年多前,笔者在电视上看到一个审判实况,被审者是犹他州一个摩门教男子。他娶了六、七个老婆,其中有两个老婆是一对母女,还有一对是两姐妹。检方控他重婚罪,但他却辩称,虽然他把那些女子都当作妻子对待,但只和其中一人领取了结婚证。因此,从法律意义上说,他只有一个妻子,但却有五、六个情妇。他还振振有辞地说,如果要判他有罪,那么,所有在外面沾花惹草养情妇的美国人,都应判罪。他这一席话,竟然把主审的女法官说得无言以对!
据大量文献记载,犹他州摩门教的重婚现象,至今屡禁不绝,政府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听之任之。相比之下,伊斯兰教教义虽也允许男子娶四个妻子,但在美国,伊斯兰教常被与中东恐怖主义(甚至美国国内的恐怖主义)联系在一起,因此待遇就远不如摩门教。在美国的人,几乎都听说过摩门教重婚的事,但有谁听说过伊斯兰教徒敢于重婚而未受惩罚的呢?随着社会的发展,艾米逊人内部也分成了不同的派别,其中思想比较开明的一派,已经在农业生产中,采用了一些现代化的设备。图为笔者在一艾米逊人后院里看到的农用机械。
《圣经》没说就不能做
笔者在加拿大读书的时候,曾在报上看到一则悬赏,说是谁要是保证一辈子不看电视,就赏100万加币(约80万美元)。笔者和房东的儿子热烈讨论了半天,结论是:做不到。这次访问“艾米逊国”,才知道艾米逊人不但一生不看电视,而且连电影、戏剧和任何舞台艺术都不看。他们自己也不能玩弄乐器,更不能饮酒抽烟。他们衣着朴素,不能有任何装饰,其中最守旧的一派,连商店卖的扣子都不能用,要用象中国传统服装一样的布纽扣。即使年轻女孩子,也不得有任何打扮。他们不但生前淡泊,死后也不铺张,连墓碑都不要,放块石头做个标记就可以了。一言以蔽之,凡是《圣经》上没有提到的事,艾米逊人认为都不可以做。
艾米逊人的住宅,现已和普通人的住宅混杂在一起。开着车在“艾米逊国”走马观花,一时还不易看出哪些房子属于艾米逊人。后来当地人教了我们一个辨认的办法,就是看路边的电线杆上的电线。如果电线没有通到路边的房子里去,就是艾米逊人的家,因为他们绝不用电,晚上只点油灯。后来,笔者发现另一个办法,就是看从主马路通向房子的车道上有没有马粪。如果有,路边的房子就是艾米逊人的,因为他们不开汽车,只驾马车。在出远门时,才可以搭别人的汽车。此外,有风车的,也一准是艾米逊人,因为艾米逊人不用自来水,而自己打井,用风车抽水。不过,风车不是唯一判别标准,因为有些艾米逊人家,并没有风车,估计他们是用轱辘提水。
艾米逊人自甘淡泊,与世无争,好象是一批美国的陶渊明。但是,他们却被其他人当成了摇钱树,各种围绕艾米逊人的旅游项目和纪念品也应运而生。图为记者在当地纪念品店买的一张明信片,上面是一户艾米逊人的房子。那个象水塔一样的高建筑,据说是存放草饲料的仓库。
艾米逊人的子女,不得和非艾米逊人通婚(不准上学,近亲繁殖,是否会导致艾米逊人种退化?)。据介绍,艾米逊人现在已允许子女在年满18岁时,自己选择是否愿意继续做艾米逊人。但从读到的资料来看,这种选择是很残酷的,因为一旦子女选择不做艾米逊人,其父母就必须将其赶出家门,而且除孩子今后回心转意,否则一辈子不准再回家。所谓“逐出教门”(excommunication),是艾米逊人严格遵守的宗法和家法。笔者在“艾米逊国”时,看到《艾米逊国新闻》(Amish
Country News)杂志,报道了两个“反叛”青少年的例子。一个后来浪子回头,被重新接纳入艾米逊群体。另一人虽然思乡情切,却不思悔改,竟然开着汽车(艾米逊人不准拥有和驾驶汽车)回家探望父母。汽车刚停下,他就看见父亲高举一把铁锤、怒气冲冲地朝他跑来。结果这个青年赶紧开车逃跑,后来当了兵,再没回家。
尽管艾米逊人生活俭朴,且几乎没有任何娱乐。但笔者在参观一个艾米逊人农场时,讲解员说,他们自己认为这样的生活很幸福,无忧无虑。他们的乐观,从他们绝不买任何保险一事上可以看出。据解释,他们认为上帝就是最好的保险(但笔者曾看到过一个报道,说美国星期日车祸死伤者中,大部分是往返于教堂途中的教徒)。值得一提的是,这个开放参观的艾米逊人住宅,备有六种语言的说明书,其中东方语言有两种,是日文和中文。笔者在本文中,把“Amish”音译为“艾米逊”,就是按照这个说明书翻译的。需要说明的是,艾米逊人家,是不欢迎参观者的。笔者参观的这个艾米逊人农场,是专门开辟给外来游客的,以免他们去打搅其他艾米逊人。
艾米逊人虽然给人留下因循守旧的映象,但他们在一些大事上,态度还是相当开明和进步的。例如,他们虽然笃信宗教,却支持政教分离。在美国历史上,他们反对过奴隶制。他们还反对任何形式的战争。宾州的“艾米逊国”,是艾米逊人在美国最早的定居地。后来他们一部分迁徙到美国和加拿大其他地方。据介绍,艾米逊人最多的州,现在已不是宾州,而是俄亥俄州。但宾州的“艾米逊国”,仍被视为美国艾米逊人的家园。
(原载《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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